协调治疗程序(Parcours de soins coordonnés)与主治医生(Médecin traitant)
协调治疗程序旨在保证在进行跟踪治疗时可优先在某一名医生处就诊,该医生被称作“主治医生”。协调治疗程序可让患者享受较高额度的报销补偿。
一、目标:协调治疗
a.目标:协调治疗。
选择主治医生,即选择享受协调跟踪治疗程序以及个性化预防措施。事实上,由于主治医生长期关注患者情况并协调治疗,因此,其最适于为患者安排后续的预防措施。此外,主治医生的存在还利于减少医疗领域的不平等现象,因为,主治医生在进行治疗时会考虑其患者的整体情况,而不关注患者的医疗体系。
b. 主治医生的角色。
主治医生在患者的跟踪治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提供常规治疗外,他还:
·协调治疗,并保证提供最佳跟踪治疗;
·指导患者参与协调治疗程序。主治医生是患者的重点“对话人”,他为患者提供信息,并在必要情况下为患者联系其他医疗人员(专科医生、医院出诊医生等);
·了解并管理患者的医疗档案(Dossier médical)。主治医生集中有关于患者治疗及健康状况的所有信息,并更新患者的医疗档案(检查结果、诊断、治疗等);
·如果患者感染某种长期慢性病,主治医生会与专攻该疾病的医生协商后创建治疗记录,以保证患者知晓治疗相关文件及补贴;
·确保实行个性化预防措施。主治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生活方式、年龄及家庭病史)告知患者其健康隐患:接种疫苗的后续反应、检查(如直肠癌检查)、协助戒烟、营养建议。
主治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健康状况,给出最适于患者进行的检查和治疗的建议。跟踪治疗的方式可保证患者避免进行无效就诊、重复检查或引起药物相互作用。
c. 协调治疗程序的优点。
选择主治医生就诊会为患者带来两方面的好处:
·接受更优治疗。由了解患者情况的医生为患者安排长期并适于其健康状况的协调跟踪治疗可保证患者接受更优治疗,此外,该名医生还负责管理医疗档案;
·选择主治医生并优先在该医生处就诊,可保证患者就诊的报销补偿维持不变。但如果患者没有主治医生或未遵循协调治疗程序,医疗保险局提供的报销额度会相对较低。
二、选择并声明主治医生
a. 选择并声明主治医生。
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主治医生。他可以是家庭医生,也可以是其他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选择主治医生的关键是寻找最了解其状况的医生。一旦选好主治医生,需要向所属的医疗保险局声明。如果患者是在就诊时与问诊医生协调好作其主治医生,并已向该名医生出示过社保卡,那么,声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
b. 非强制性选择。
患者在选择主治医生时,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只要医生本人同意,所有的医生都可以被选作主治医生。
患者需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生。该名医生可在其诊所、医疗中心或医院独自行医。此外,也没有任何地域上的限制。原则是患者选择最方便自己的医生即可。
主治医生可以是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此外,其可隶属于Secteur 1,或出诊时间更自由的Secteur 2,或已经签署《准入医疗协议》(Contrat d'accès aux soins)的医生。
*Secteur 1即“第一部类医生”,其按社保协议定价收取诊费;Secteur 2即“第二部类医生”,其可根据医疗保险局的要求自由决定诊费。
注意:主治医生声明实施实名制。如果是在非个人诊所中就诊,患者需要指明谁是自己的主治医生。不过,如果这名主治医生当天不出诊,患者可以指定同一诊所内的其他医生为其看病,这名医生可作为“替代主治医生”收取诊费。在这一情况下,患者不会被视为违反协调医疗程序。此外,同一家庭成员可选择同一名主治医生,也可选择不同的主治医生。无论如何,每名家庭成员都必须进行实名声明,不得进行共同声明。
患者可以自由更换主治医生,不需满足任何条件,也不需说明理由。患者甚至可以不提前通知其前任主治医生,但需告知医疗保险局,并针对新选择的主治医生进行声明。
c. 声明主治医生,这很简单!
一旦选定主治医生,就要向医疗保险局声明。声明可在网上进行。实际上,如果患者在诊所就诊时已出示社保卡,医生可直接在网上向医疗保险局声明成为主治医生(前提是与患者达成一致)。这项步骤很简单,实现起来也很快:无需填写任何表格,也无需寄出信件,医疗保险局就可立即登记患者的主治医生。
此外,声明主治医生还可通过填写S3704表格(Déclaration de choix du médecin traitant)来实现。表格需要患者与医生一同填写,填写后邮寄至医疗保险局。
须知:
·进行主治医生声明时,无需专门前往其诊所:可在下次就诊时完成表格;
·不满16岁者不进行主治医生声明;
·对于16至17岁青少年,需要父母权力人的签名。
如果符合下列情况,需进行的新声明:
·更换主治医生;
·原主治医生停止出诊、换工作或迁居。
d. 就诊费报销。
选择声明主治医生并在就医时首先咨询主治医生的话,报销比例保持不变。
相反,如果患者未声明主治医生,或未遵循协调治疗程序,就诊费的报销额度将相应减低。
举例来说,在隶属于Secteur 1的全科医生处就诊,诊费为23欧元:
·如果该名医生是患者的主治医生。医疗保险可负担70%,再减去1欧元的附带治疗费(participation forfaitaire),报销总额为15.10欧元;
·如果患者未声明主治医生,医疗保险只负担30%,再减去1欧元的附带治疗费,报销总额为5.90欧元。
e. 转诊。
如有必要,主治医生会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为患者引荐另一名医生(风湿病、心脏病、皮肤科等专家),其被称为联络医生(Médecin correspondant)。患者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在新医生处就诊,享受协调跟踪医疗。联络医生需告知主治医生患者的健康情况,并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向主治医生转交必要的协调治疗文件(辅助检查结果、手术报告等)。患者的报销比例维持不变。
三、主治医生:为谁服务?
a. 主治医生:为谁服务?
满16周岁且希望享受社保者,需向选择主治医生并向医疗保险局声明。
须知:16至17岁的青少年,需征得父母一方或父母权力人的同意,并在声明上签字。
属于下列情况者不参与协调治疗程序:
·就诊时不满16周岁;
·经过法国领土的外国人;
·已在海外领地的社保局登记;
·享受国家医疗补助(AME)。
不满16岁的儿童不参与协调治疗程序,因为存在根据其年龄安排的其他治疗程序(包括婴儿强制检查,疫苗注射日程以及学校的医疗检查)。
家长可在不征得自己主治医生同意的情况下,带子女去看儿科医生或全科医生,如有必要,可去专科医生问诊。
长期慢性病患者也需有主治医生,其可以为全科医生,或是该种疾病的专科医生。
四、参与协调治疗程序
a. 参与协调治疗程序。
患者在主治医生、替代医生及联络医生处问诊,都被视为遵循协调治疗程序。在某些情况下(距离较远、紧急、假期等),患者即使未在主治医生处就诊,也会被视为遵循协调治疗程序。此外,患者还可在不经主治医生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找某些专科医生。
b. 在替代医生处就诊。
如果主治医生不出诊,替代医生可适用其就诊单,并保证患者享有常规的报销补偿。
如果主治医生在诊所或医疗中心中行医,患者可在同一诊所或中心的另一名医生处就诊,该医生需在就诊单上勾选Médecin traitant remplacé一项,以保证享有常规的报销补偿。
注意:患者不得指定替代医生作为主治医生。
c. 出远门或急诊。
如果患者远离住所,可找其他医生问诊。该医生需在就诊单上勾选Hors résidence一项,以保证享有常规的报销补偿。
在看急诊时,患者可找其他医生问诊。该医生需在就诊单上勾选Urgence一项,以保证享有常规的报销补偿。
注意:
·急诊包括感染某种疾病或怀疑感染某种疾病且就诊前8小时内无预兆,患者生命或集体器官受到威胁,并急需医生出现。
·告知主治医生后,急诊的接续治疗可被视为遵循协调治疗程序。
d. 在联络医生处就诊。
患者的主治医生将患者介绍至其他全科或专科医生处。联络医生需在就诊单上注明主治医生的姓名。
患者将按常规比例享受报销补偿,即基础诊费的70%,减去1欧元的附带治疗费。
e. 在妇科医生、眼科医生、精神病科医生或口腔科医生处就诊。
如果患者有已经声明的主治医生,那么患者可直接在下列专科医生处就诊:
·妇科医生,进行定期临床检查;
·眼科医生,配或更换矫正视力眼镜或隐形眼镜,青光眼的检查和跟踪治疗;
·精神病科医生或神经精神病医生,患者在16岁至25岁之间;
·口腔科医生,口腔疾病的诊断。
专科医生需在就诊单上勾选Accès direct spécifique一项,以保证患者享有常规的报销补偿。
f. 特殊情况。
如果在下列情况下,患者未经主治医生允许擅自在专科医生处就诊,将被视为遵循协调治疗程序:
· 在长期慢性病的治疗记录范围内;
·该名医生对患者的慢性病进行跟踪治疗;
·后续问诊;
·已与主治医生协商过的系列治疗范围内。
注意:牙科治疗不在协调治疗程序范围内。因此,患者可不经由主治医生,而直接在牙科医生处问诊。报销补偿按常规比例发放。
(本文资料参考:http://www.ameli.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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