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文件。文件中,与留学生息息相关的是以下条款:
……
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取消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存款证明。
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并取消与之相关的7项证明:
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
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
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取消实习证明。
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
这份文件的公布,意味着不少归国留学生学历认证的步骤将被大大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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