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身体的女人”:情色广告是迎合直男癌,还是展现新女性?

欧洲时报内参 2017-04-11 16: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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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国广告监察局收到200多宗关于著名品牌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新广告的投诉。抗议者指责该广告有贬低女性、煽动强奸的嫌疑。

该广告被撤下后,巴黎市政府更是声明,今后巴黎将禁止品牌发布此类广告。
大牌挑逗广告比比皆是

在被投诉的圣罗兰广告中,模特儿身穿鱼网袜,并岔开双腿。在另一张广告图中,穿滑冰鞋的模特儿依着椅子弯下身,高高地翘起臀部。在法国女权团体Oséz le Feminisme!(“勇敢追求女权”)看来,设计者过度强调女性的性服从、物化女性:换句话说,比起《红楼梦》,广告里的女人更像是《金瓶梅》中的人物。

据说香奈儿曾说过:“奢侈的对立面不是贫穷,而是粗俗”,不过大胆裸露、吸引眼球的情色广告照旧被奢侈大牌用得风生水起。借助屡禁屡播的“套路”,它们在大尺度性暗示风格的路上走得相当顺畅。
例如,2006年12月,Dolce & Gabbana的这则广告在意大利被禁。讽刺的是,该品牌以往的广告曾强调过“女强人”理念,却不怎么吸引人。

Tom Ford的这只“经典”广告自然也是得被禁了,它使得该品牌在出新广告时,变成了相关部门重点关照对象。

同样,American Apparel和CK屡次用“香艳”照片挑逗消费者:

“铁娘子”已经过时?

在鄙夷“物化女人”情色潮流的同时,圣罗兰广告反对者们不忘借同一品牌60年代服饰风格来感叹“世风日下”:1966年,圣罗兰设计的女士燕尾服(smoking)大受欢迎。由图可见,那时广告想要传达这样的信息:“我们是人,其次才是女人”。


的确,受初期女权主义思潮洗礼的女性,非常看重自身能否承担社会责任。因此,能展现独当一面、见多识广特质的服饰,自然备受青睐。

但是,面对 “欲望的化身” ,女权抗议显得冷淡保守:毕竟,情色已不再带有那么强的贬义色彩,它往往是“古板”、“规矩”的反面,甚至代表“被掩藏的纯真”。相反,裤装被指责有矫枉过正的嫌疑,无法为女性提供对身体性别的承认和维护。因此,那些反对“贬低女性”广告的女权主义者,容易被视作刀枪不入、呼啸如风的铁娘子。

希拉里就是一个著名例子:为展现不让须眉的领袖魅力,她的表情、肢体语言、着装,处处显现着向外对抗、毫不退让的掌控力。但事实上,比起苦大仇深、斗志昂扬的女权主义者,我们该承认,人们也许更喜欢另外一种女性:她们身姿挺拔,步态从容,连表情、语气和声调都经过岁月细细打磨。更重要的是,她们不那么显山露水,妥帖地收掖着锋芒。

不过,让我们先搁置“女权主义者是否讨人厌”的疑问,来看看这个问题:情色大片真如女权主义者所说,仅仅是在迎合直男吗?

情色广告=“直男欲望的化身”?

让人疑惑的是,一个以女性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美妆服饰品牌,为何不怕得罪主顾而专投直男所好?毕竟,一个会购买不菲化妆品的女人,不仅爱美、有审美能力,显然也具有让自己美的金钱、时间。

转念一想,这是否证明,情色广告能暗合她们对“魅惑”二字的想象?或许这个露骨广告就代表“坏女孩”对大众放肆的公开挑逗和摆布:广告不但吸引本就不“循规蹈矩”的消费者,也可以给予普通女性少有的大胆无忌体验。如果广告因情色被下架,更是多增几分禁忌和争议的魅惑。

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只能说情色大片识破了女性消费者的隐秘心思,嗅到了人们对“裤子”的厌倦。事实上,不同人眼中的“女神”有着许多种“奇葩”的形式:娼妓、圣女、荡妇,妻子、情人… 镜头前的女人可以借助不同手段,在各个角色中穿梭:一会儿是肤色健康的成熟女、有胆识的泼辣妇人,转瞬变成娇滴滴的萝莉、白皙瘦削的孱弱女子,或是穿着随意、不受“常规”束缚的潇洒人物。


女性群体内部的层层“鄙视链”

这样看来,女权主义者好像不那么“政治正确”了:我们甚至可以气急败坏地怀疑,它不遗余力地吹捧“裤子”,其实是在压抑多样性?!事实上,女权运动一直敦促女性勇往直前地“单向”进步。女性群体内甚至还因“进步程度”的差别,存在着层层鄙视链: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担心遭职场女性鄙视,性格温吞的小家碧玉可能在铁娘子面前自惭形秽,阳光大方就是比“骚浪贱”讨人喜欢。争着向前进的女性们,通过鄙视将自己从鄙视链中抽离,或以鄙视来建立自己的价值。

有没有可能,除了“女权主义者该有的外表”,女人们可以真心喜欢情色大片中的风骚模样?毕竟,有别的选择,才意味着真正的女权,对吗?

女权主义者是不是招人烦?

如果想进一步反对女权主义者,我们还可以举个例子:男性不也没能逃出“被物化”的命运,毕竟咱们身处的,是无孔不入的商品社会:且不说“小鲜肉”称霸亚洲、“颜值崇拜”成为审美共识,海报中实打实橄榄球队员身材的男模特更是时常享受“裸露”待遇。

再说,原属非法的“儿童色情”,流行多年后不也堂而皇之地成为“卡哇伊”的“萝莉控”?总之,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审美被资本不断地“变现”,我们的固有观念也随之被改造,反过来再拉动相关消费。

那么,女性主义者的抗议还有必要吗?类似事件再现时,我会不会赶紧和女权主义者撇开关系?至少目前为止,我觉得所谓的“女权斗士”既令人反感,又十分必要。因为,我自知还没权说一句:嘿姐们,放松点,今非昔比了。在女性能从容将广告付之一笑前,它仍然代表着破碎的自我人格和触碰不得的弱势地位。虽然,有人也许会在心中默默自嘲一句:只有弱者才整天要求平等。

(欧洲时报/ 杨雨晗)


编辑:海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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