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结冰滑倒摔伤找谁赔偿?

【本报记者子正编译报道】冬季遇上结冰、积雪,行人很容易滑倒摔伤,严重的可能造成很大损失。如果在路上因冰雪滑倒,究竟是谁的过错?行人能否获得赔偿?

判断谁是责任方

如果在人行道上意外滑倒,首先需判断负责人是哪方,这将影响到不同的索赔流程。首先事故责任方可能是公共机构,因为市政府有责任确保行人能够从街道、广场、公共道路、河畔堤岸顺利通行,其中包括道路清洁。当发生下雪和结冰的情况,市府警察(agentmunicipal)必须清扫街道以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然而,这一清扫责任有可能转给了其他行政机构,如市镇共同体(communautédecommunes)或城郊共同体(communautéd’agglomération)。因此必须向市政府进行咨询,以便弄清楚真正的责任方。有时情况会相当复杂,很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人行道的一部分属于“集体共同负责”,一部分仅属于某一市府管辖。

在绝大部分城市,市府会发布行政命令(arrêtémunicipal),要求在下雪的情况下,居民必须负责清扫自家门前人行道上的积雪。如果存在这一政令,政府必须将其张贴在市政府内。在居民区的公告栏也应该张贴相关政令以提醒居民扫除积雪的义务。这一义务还包括清除长时间积在房屋外墙和边沟内的积雪。

市府政令会告知在结冰情况下居民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在住宅门口人行道撒盐、木屑或沙子等。在一些遭遇强降雪的市镇,市府也会预先要求采取措施预防沿街住宅屋顶积雪坠落,清除屋顶或沿着天沟的结冰。

如果滑倒的人行道正巧在私人住房前,责任方则为房屋的房主或租客。如果是拥有多户人家的公寓楼,责任方为共同房产主公会代理人(syndicagissantaunomdusyndicatdescoproprétaires)。至于沿街商铺,商家有责任清扫店前的积雪。此外,如果行人在一条封闭的、不对外开放的私人道路上滑倒,责任方为道路所有者。

如果不遵守市府关于清扫积雪的规定要求,可能将面临38欧元的罚款。

以和解的方式赔偿

如果发生意外滑倒,首先可以考虑以和解的方式要求赔偿。根据情况不同,需要以回执挂号信的方式将索赔要求寄给市府或责任房屋住户。如果责任方在沿街的房屋居民,除了要给对方寄去意外事故报告,还需相关证据,如证人、现场照片、医疗证明、停工证明、医疗保险费用偿还清单、相关发票等。此外,还必须向对方说明正是由于对方没有遵循市府关于清扫积雪的要求才导致了意外滑倒的发生。在您的要求中,可以列出希望获得的赔偿数额,并详细指出每一项损失的具体金额,如不在医保范围的医药费、因病假造成的收入损失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对方向投保的责任保险索要赔偿。对方一旦收到索赔信,需立即通知其住房保险公司,通常责任保险自动包括在住房保险内。

与市府协商

如果意外滑倒的责任方在市府,则最好不要一上来就提出索赔金额,这样可以留有协商的余地。或者,您也可以列出最基本的损失金额。如果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可能会适得其反,促使对方反对和解。

如果您的请求获得成功,则需要进行书面协议。并且需要得到行政法院的认可,以此保证公共会计得以进行支付赔偿的程序。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市府或责任人拒绝进行赔偿,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责任方是个人,涉及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欧元,由地方法院(tribunald'instance)审理。低于4000欧元的赔偿,可以简单地向法院书记室(greffe)进行申报。若涉及金额高于10000欧元,由大事法院(Tribunaldegrandeinstance)审理。如果责任方是行政机构,情况则变得较为复杂。首先,当您提出赔偿请求后,行政机构有2个月的考虑期。在考虑期内,您无法诉诸行政裁决机构。行政机构作出决定后,您需在两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申诉。不过,在申诉的过程中,您仍有权与市府签署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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